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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个人预购商品房抵押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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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成都市商品上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带齐如下材料,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房未建成是否就要交房款了如购买的房屋是预售商品房,房未建成,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首付款。具体应以合同约定为准。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是哪个(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第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2种观点: 2015年10月9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成房发〔2015〕135号印发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该《办法》共19条,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一、预售款监管银行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2、按监管协议约定的监管标的(预售楼栋)建立商品房预售款收支台账,以监管账户为单位建立和保存监管档案;3、根据建设项目分期、分幢、分项工程预算清册、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形象进度,审核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决定是否予以拨付使用;4、变更监管账户的,与开发企业签订变更、终止原监管协议或订立新的监管协议,并将原监管账户的结余资金全部转入新的监管账户;5、配合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检查,报送相关信息、数据和资料。通过房产金融服务平台提取监管标的销售备案情况与监管账户的金额进行核对,并将异动情况及时反馈主管部门。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开发企业不得申请使用、监管银行不得拨付预售款:1、无正当理由超出用款计划额度的;2、实际用途、收款单位与申请不符的;3、已拨用款未按规定使用的;4、开发企业未将预售款足额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的;5、开发企业将预售款直接截留或转入其他账户的;6、未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整改的。法律依据:《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

第3种观点: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6、公示。一、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发展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二、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报材料1、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证;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8、物业管理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果是本地人,需要提供常住户口的证明,在限购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缴纳社保要达到一年以上。夫妻买房,要有结婚证或者婚姻证明文件。2、如果是外地人买房,要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两年,有稳定收入,有还款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提供本人的证件,包括无房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成都市购房条件如下:1、有成都户口2年或以上,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2、有成都单位社保连续缴纳2年或以上,且稳定就业,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3、落户不满2年,有成都单位社保连续缴纳12月,且稳定就业,可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房条件如下: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法律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的审核及资格确认等。事处负责本辖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受理、初审、公示及信息录入等工作;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租住公房情况的审核,并会同保障性住房属地街道进行动态管理及日常监督等工作;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业主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销售管理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成都居住,并连续两年缴纳了个税或社保,能够提供相关证明。2、个人的收入是比较稳定的,可按时偿还本息。3、征信是良好的,且具有还款的意愿。4、身份证明是否合法、有效的,可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1种观点: 办理时限: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件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办材料:1、买受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2、经预售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全套);3、建设单位承诺书(原件);4、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原件);5、抵押登记委托书(原件)及相关人身份证复印件;6、银行借款合同(原件);7、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办理程序:1、客户在总外勤处交件,总外勤初审后收件,并开具收件单;2、总外勤转外勤,外勤审件,输入微机,并签署调查意见;3、外勤转科长签署意见;4、科长汇总后转领导签署意见;5、转总外勤,总外勤按照时间顺序及件量每天填写需交费登记件名单并张贴在登记科(一)外;6、客户根据需交费登记件名单凭收件单在总外勤处领取抵押登记申请书;7、客户凭抵押登记申请书去财务科(一)交费、办公室盖章后交总外勤,由总外勤转内勤,内勤微机打印预售商品房(预购集资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并归档;8、客户凭收件单在内勤处[登记科(三)]领取预售商品房(预购集资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费函(2003)30号]文件,从2003年4月29日开始住宅为每套80元,住宅以外其他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每宗收取100元,100-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每宗160元,500-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每宗200元,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每宗260元,5000平方米以上每宗300元。办理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正文:预售商品房(预购集资房)抵押登记审查内容:1、是否被查封。2、银行和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必须一同前来办理登记事宜。银行工作人员必须在委托书上当面签字认可“抵押合同、抵押申请书上的抵押人签字确系抵押人本人签署”。3、该建设项目是否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如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是否需提供银行证明。4、该建设项目是否办理建审备档(应具体到楼号)。5、商品房买卖合同份数是否齐全;是否盖有预售登记章;2004年的买卖合同登记号必须有一份贴有标签。6、项目名称应与预售证所载项目名称一致。7、银行证明填写是否正确、完整。8、银行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上房号要与买卖合同上的填写一致。(具体到楼号、单元、楼层、房号、另公章必须为行政章)9、抵押合同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涂改。如涂改、添加需加盖当事人双方的印章。

第2种观点: 成都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办理方法:申请人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3)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5)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8)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2]产权人的学历、经本市市(区)人事局确认的资格(职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及注册资金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注册资金金额证明),或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交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3]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2、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禅城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

第3种观点: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2、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3、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4、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二)贷款金融、年限及利率: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起点金为5000元,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等方式。(三)办理贷款的流程:1、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2、办理期房抵押: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一、什么是房产证抵押贷款?房产证抵押贷款指的是购房者以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取得资金,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房产证抵押贷款是房屋所有者将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款用于消费或解决资金问题的一种办法,房屋所有者不必将房子卖掉就可以取得一定数额的资金来解燃眉之急。二、贷款人要符合哪些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二)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三、用于抵押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四、房产抵押贷款办理须知(一)房屋要求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二)贷款人要求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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