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从营业执照核发日期计算,30日内必须到税务所找专管员报到。一般都是拿到营业执照先到银行开户,然后拿着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到税务所找专管员报到,而这个时间必须在拿到营业执照后30日内。如果30日没有去税务所找专管员报到,会产生罚款。如果时间太长有可能法人进入税务黑名单。一、吊销商家营业执照的情况有哪些?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7、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二、如何注销营业执照?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4、重要一步:清税证明。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5、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根据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好税务登记后只能申请代开专票,自己领票必须和银行签三方后,买开票软件,才能去领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1种观点: 新成立的公司去地税局报道有期限吗??新成立的公司去地税局报道有期限吗?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税务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节税务登记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规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从营业执照核发日期计算,30日内必须到税务所找专管员报到。一般都是拿到营业执照先到银行开户,然后拿着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到税务所找专管员报到,而这个时间必须在拿到营业执照后30日内。如果30日没有去税务所找专管员报到,会产生罚款。如果时间太长有可能法人进入税务黑名单。一、吊销商家营业执照的情况有哪些?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7、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二、如何注销营业执照?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4、重要一步:清税证明。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5、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根据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好税务登记后只能申请代开专票,自己领票必须和银行签三方后,买开票软件,才能去领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1种观点: 新开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方式如下: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注册公司具体流程有哪些1、准备相关资料;2、企业名称核准;3、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有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等;4、申请营业执照;5、营业执照的领取;6、刻制公章、开基本帐户。
第2种观点: 营业执照需要报税。领取营业执照后,不管是否经营盈利,都必须要报税,但是缴税就未必。如果没有经营的,没有盈利的企业,可以申请零报税,零报税就相当不用缴税。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综上所述,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