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有以下:1、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还未还清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购买二套房。2、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已经还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3、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的,不论是否还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1、在成都严禁公积金贷款投机购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此次通知中指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在成都如果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并非完全用于自住。不符合条例规定,影响住房公积金发挥互助作用和制度公平。通知强调,上述措施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3、在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这个对于房地产市场是有积极意义的;首先,今年是典型的宽松年,各类宽松集中,可能会使得9月份房地产市场面临一个好的购房时机。一、长沙住房公积金(一)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职工购买自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二)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三)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20㎡及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四)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精装修住房,执行普通自住房。(五)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在湘铁路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计算其月还款额。(六)职工家庭现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有3次及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情况而定。1、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2、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40万元/户。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1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成都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2、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4、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5、在成都购买二套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不过需要满足相应的贷款条件。如果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该房子还处于贷款状态,那么二套房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综上所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规定,成都新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70%,其他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5年,若是单身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两人及以上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
第3种观点: 无论是在成都还是其他城市购买二套房,都需要满足购房资格才能进行买房,一般要求购房者是成都户口。1、一般在成都购买二套房要求购房者拥有成都户口。2、要求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购买,并且家庭人数为2人及2人以上是可以在成都购买第二套房子的。单身是不能购买二套房的。
第1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成都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2、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4、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5、在成都购买二套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不过需要满足相应的贷款条件。如果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该房子还处于贷款状态,那么二套房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综上所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规定,成都新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70%,其他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5年,若是单身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两人及以上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仅支持主城区以外的区县(主城区包括以下: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仅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成都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2、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4、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5、在成都购买二套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不过需要满足相应的贷款条件。如果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该房子还处于贷款状态,那么二套房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综上所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规定,成都新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70%,其他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5年,若是单身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两人及以上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
第2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贷款对象和条件】在成都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自住住房套数认定规则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一)个人征信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三)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四)被纳入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五)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每笔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一)不得高于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二)不得高于按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倍数、缴存时间系数确定的贷款额度,即: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缴存余额倍数;(三)不得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四)不得高于按借款申请人还贷能力系数(每月还款额与月收入之比)确定的贷款限额;(五)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其他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前款第(一)、(二)项限额标准由管委会确定。前款第(三)、(四)、(五)项限额标准由公积金中心制定。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综合上述五项限额标准后取最低值确定。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一、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法律责任借款人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应进行不良行为登记,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取消其公积金贷款资格。二、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流程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当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想换资料。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若申请人已婚,则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资料以及结婚证);3、家庭稳定经济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公积金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4、银行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公积金核心。公积金核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5、银行按公积金核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核心复核,符合通过后,等待放款。
第1种观点: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成都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2、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4、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5、在成都购买二套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不过需要满足相应的贷款条件。如果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该房子还处于贷款状态,那么二套房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综上所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规定,成都新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70%,其他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5年,若是单身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两人及以上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有以下:1、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还未还清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购买二套房。2、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已经还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3、第一次购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的,不论是否还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