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保是指的是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保字案号代表各级在案件裁判文书上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的区别和识别。同时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同一案件的执保字案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案件多份判决文书中的第一份判决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以在案号后加上“之一”“之二”,区别开来。上述判决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对查询到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应当依法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财产外,不得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以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第2种观点: 1、登录当地公开网。2、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3、可以打12368热线查询执行法官。4、执行窗口咨询。去网站查询。人民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诉讼参与各方可以查询案件。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操作,按照步骤输入案号、查询码、验证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案件状态,如果不知道当地网站,可以上网查找,通常在省一级;去的服务大厅进行查询。可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该庭申请即可查询,有专门的查询窗口。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查询人民的判决书,网上查询的步骤: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的的官网,点击进入。 2.在搜索款输入对应案件的关键词、名称、当事人或者律师名称,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后,会出现想要查询的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中带有“执”字的案件,属于执行案件。“执”是代表执行的意思。法律依据:《人民案件案号标准》 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保字案号代表各级在案件裁判文书上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的区别和识别。同时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同一案件的执保字案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案件多份判决文书中的第一份判决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以在案号后加上“之一”“之二”,区别开来。上述判决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对查询到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应当依法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财产外,不得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以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律依据:《我国民商事案件的案号编制规则》“四个一”规则——一个案件一个一个程序一个编号——每一个民事案件在同一个受理的在一个特定的诉讼程序(一审、二审、再审)中会编制一个唯一的案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3种观点: 1、登录当地公开网。2、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3、可以打12368热线查询执行法官。4、执行窗口咨询。去网站查询。人民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诉讼参与各方可以查询案件。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操作,按照步骤输入案号、查询码、验证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案件状态,如果不知道当地网站,可以上网查找,通常在省一级;去的服务大厅进行查询。可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该庭申请即可查询,有专门的查询窗口。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查询人民的判决书,网上查询的步骤: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的的官网,点击进入。 2.在搜索款输入对应案件的关键词、名称、当事人或者律师名称,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后,会出现想要查询的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1种观点: 有了执行案号就是立案了,不立案没有案件编号,立了案才有案件编号,执行立案要按法定执行程疗进行,给被执行人下执行通知,限期履行,不履行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查封,冻结,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还不履行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变卖,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律尊严。 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案号的基本要素、规格及编制规则,由最高人民统一制定。法律依据:《人民案件案号标准》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每个案件编定的案号均应具有唯一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3种观点: 1、登录当地公开网。2、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3、可以打12368热线查询执行法官。4、执行窗口咨询。去网站查询。人民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诉讼参与各方可以查询案件。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操作,按照步骤输入案号、查询码、验证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案件状态,如果不知道当地网站,可以上网查找,通常在省一级;去的服务大厅进行查询。可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该庭申请即可查询,有专门的查询窗口。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查询人民的判决书,网上查询的步骤: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的的官网,点击进入。 2.在搜索款输入对应案件的关键词、名称、当事人或者律师名称,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后,会出现想要查询的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保字案号代表各级在案件裁判文书上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的区别和识别。同时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同一案件的执保字案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案件多份判决文书中的第一份判决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以在案号后加上“之一”“之二”,区别开来。上述判决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对查询到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应当依法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财产外,不得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以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过案号来查询判决书,在最高人民的重工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人民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监督指导全国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高级、中级人民监督指导辖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各级人民审判管理办公室或者承担审判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负责本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指导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二)监督、考核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三)协调处理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公开的投诉和意见;(四)协调技术部门做好技术支持和保障;(五)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第三条 人民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第十六条 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与裁判文书原本不一致或者技术处理不当的,应当及时撤回并在纠正后重新公布。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经审查存在本规定第四条列明情形的,应当及时撤回,并按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案件是一个案号,审理案件是另外一个案号,两案号根据不相同,执行案号一般带执字,审理案号一般带民初或民终字。审理案件的法官与执行法官是不相同的,审、执要分离,除非是法庭还有可能又审又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保字案号代表各级在案件裁判文书上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的区别和识别。同时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同一案件的执保字案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案件多份判决文书中的第一份判决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以在案号后加上“之一”“之二”,区别开来。上述判决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对查询到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应当依法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财产外,不得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以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律依据:《我国民商事案件的案号编制规则》“四个一”规则——一个案件一个一个程序一个编号——每一个民事案件在同一个受理的在一个特定的诉讼程序(一审、二审、再审)中会编制一个唯一的案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保字案号代表各级在案件裁判文书上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的区别和识别。同时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同一案件的执保字案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案件多份判决文书中的第一份判决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以在案号后加上“之一”“之二”,区别开来。上述判决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对查询到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应当依法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财产外,不得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以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中带有“执”字的案件,属于执行案件。“执”是代表执行的意思。法律依据:《人民案件案号标准》 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1种观点: 律师解析:执行案件是一个案号,审理案件是另外一个案号,两案号根据不相同,执行案号一般带执字,审理案号一般带民初或民终字。审理案件的法官与执行法官是不相同的,审、执要分离,除非是法庭还有可能又审又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保字案号代表各级在案件裁判文书上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的区别和识别。同时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同一案件的执保字案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案件多份判决文书中的第一份判决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以在案号后加上“之一”“之二”,区别开来。上述判决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对查询到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应当依法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财产外,不得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以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案件是一个案号,审理案件是另外一个案号,两案号根据不相同,执行案号一般带执字,审理案号一般带民初或民终字。审理案件的法官与执行法官是不相同的,审、执要分离,除非是法庭还有可能又审又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1种观点: 1、登录当地公开网。2、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3、可以打12368热线查询执行法官。4、执行窗口咨询。去网站查询。人民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诉讼参与各方可以查询案件。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操作,按照步骤输入案号、查询码、验证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案件状态,如果不知道当地网站,可以上网查找,通常在省一级;去的服务大厅进行查询。可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该庭申请即可查询,有专门的查询窗口。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查询人民的判决书,网上查询的步骤: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的的官网,点击进入。 2.在搜索款输入对应案件的关键词、名称、当事人或者律师名称,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后,会出现想要查询的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保字案号代表各级在案件裁判文书上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的区别和识别。同时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同一案件的执保字案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案件多份判决文书中的第一份判决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以在案号后加上“之一”“之二”,区别开来。上述判决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对查询到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应当依法保密。除依法保全的财产外,不得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以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第二条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字是案件承办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第2种观点: 1、登录当地公开网。2、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3、可以打12368热线查询执行法官。4、执行窗口咨询。去网站查询。人民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诉讼参与各方可以查询案件。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操作,按照步骤输入案号、查询码、验证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案件状态,如果不知道当地网站,可以上网查找,通常在省一级;去的服务大厅进行查询。可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该庭申请即可查询,有专门的查询窗口。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查询人民的判决书,网上查询的步骤: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的的官网,点击进入。 2.在搜索款输入对应案件的关键词、名称、当事人或者律师名称,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后,会出现想要查询的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1种观点: 1、登录当地公开网。2、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3、可以打12368热线查询执行法官。4、执行窗口咨询。去网站查询。人民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诉讼参与各方可以查询案件。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操作,按照步骤输入案号、查询码、验证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案件状态,如果不知道当地网站,可以上网查找,通常在省一级;去的服务大厅进行查询。可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该庭申请即可查询,有专门的查询窗口。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查询人民的判决书,网上查询的步骤: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的的官网,点击进入。 2.在搜索款输入对应案件的关键词、名称、当事人或者律师名称,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后,会出现想要查询的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号执恢的意思是案件执行恢复,是指本文书的裁决内容是针对当事人就原先暂停执行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而做出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恢字的意思是:执行恢复,是指本文书的裁决内容是针对当时人就原先暂停执行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而做出的裁定。已结案件之前有过中止执行过或者终结过执行程序,后来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案号中就会有“恢”字。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申请恢复执行,也被称为“执恢”。执监字与执督字区别执行监督案件,编“执监字”号;执行督促案件,编“执督字”号。执行监督指在执行程序中上级人民发现下级人民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者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或者执行发现自身错误时,依照一定程序进行纠正的制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