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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拆迁计划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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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济南地铁一般最晚21:30从始发站、终点站发车。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青岛地铁4号线预计于2022年12月开通。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建设方案建设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共6个项目,全长约159.6公里。估算总投资约1154.36亿元。项目建成后,形成线路,总里程243.7公里城市轨道交通网络。3号线二期:起自一期工程滩头站后,终于遥墙机场站,线路长12.9公里,估算投资约61.03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4号线一期:起自小高庄站,终于彭家庄站。线路全长40.2公里,估算投资约311.78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8年。具体站点:小高庄、青岛路、济南西、大杨、腊山河东、腊山、段店、市立五院、经七路西、纬十二路、八一立交桥、省体育中心、泉城公园、千佛山、山大路南、燕山立交桥西、浆水泉路、洪山路、历下广场、奥体中心、奥体中心东、舜华路、凤凰路、林家庄、雪山路、田家庄、邢村立交桥西、邢村、唐冶南、唐冶、程家庄、彭家庄。6号线:起自位里庄站,终于梁王东站。线路全长39.1公里,估算投资约317.8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7年。具体站点:位里庄、孟王庄、于家庄、济南西、文化中心、公园、国际会展中心、闫千户、商埠区西、经一纬六、济南站、济安街、大明湖 、大明湖东、东仓、山东大学、山大南路、茂岭山路、华阳路、绸带公园、礼耕路、天泺路、软件园、工业园、世纪大道、徐家庄 、烈士陵园、凤凰路、王舍人北、济南东、梁王、梁王东站。7号线一期:起自凤凰南路站,终于济北站。线路全长30.0公里,估算投资约240.22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8号线一期:起自邢村站,终于山东大学站。线路全长22.6公里,估算投资约118.25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9号线一期:起自黄河南岸站,终于毛庄站。线路全长14.8公里,估算投资约105.2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第三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要以“拆”和“建”为核心,全面谋划、全面发力,确保在年初破好题,开好局;二是要紧抓“大涧沟二期”这个关键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三是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根据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创新思路,尽快理顺推进工作计划,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青高铁,邯郸铁路,济石高铁三条。董家镇是十八个村受影响,但占村庄很少。还有个货场在季家村南边开始,占张而村南一排,西郭村会搬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济南市拟对三箭东北地块等片区和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回迁、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历城公布22个征收项目,包括东风党校、宋刘片区、七里河烟草地块等多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项目。历下区公布的则包括千佛山北入口、济南古城片区、东郊饭店等14个。法律依据:《关于历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城乡统筹建设加快推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整治提升。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新建续建飞跃大道、凤鸣路南延等道路59条,整治提升道路28万平方米,黄台联络线、济莱高铁、小清河复航及11条市内道路完成征迁,建设62公里“四好农村路”,硬化73个村的通户道路。加快建设董家、彩石、唐王、港沟四处水质净化厂,唐冶片区供水管网、110千伏凤鸣变电站投入使用,建设振邦大厦等8个公共停车场,新建1077个5G基站,逐渐实现重点需求区域5G网络全覆盖。二是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土壤、河湖等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四减四增”行动收官,工作评估全市第二。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5.5万户清洁能源替代,空气质量优良率达62%;完成全福河、韩仓河、巨野河等15条河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小清河、巨野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开展绿地空间增补工程,全年新增绿化面积约161万平方米,实施“千园之城”建设,全年建成综合型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及小区附属游园等各类公园40处,完成绿化特色道路(街区)21条(处)、绿道建设22.1公里,新造林5650亩,城市环境水平稳步提高。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造农村厕所1402户,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92%;完成68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环卫设施的升级换代,生活垃圾收运率和主次道路机械化保洁率均达100%。三是城市更新力度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实现全覆盖,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片区6个、示范村和社区109个。实施67.3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31部。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厕31处。拆除违建416处,共计面积47.5万平方米,新增违建“零”增长,14个街道全部达到无违建街道标准。附件:2021年度历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计划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切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拆迁范围如下: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南起胶济线黄台站东咽喉,沿胶济线北侧走行,跨大辛河后折向北,沿大辛河东岸走行,上跨工业北路至大辛河与小清河交汇处折向东北,接入济青高铁济南东站西咽喉,线路长度10.47公里,涉及征迁红线18米,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法律依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济(历城)征告字〔2021〕1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令第248号)的规定,历城区已作出济(历城)征字〔2021〕11号房屋征收决定,对新建济南枢纽胶济铁路至济青高铁联络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南起胶济线黄台站东咽喉,沿胶济线北侧走行,跨大辛河后折向北,沿大辛河东岸走行,上跨工业北路至大辛河与小清河交汇处折向东北,接入济青高铁济南东站西咽喉,线路长度10.47公里,涉及征迁红线18米,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二、征收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征收实施单位征收部门: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道路桥梁管理中心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15日。具体起止时间以房屋征收部门公告为准。四、征收补偿按照《新建济南枢纽胶济铁路至济青高铁联络线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五、被征收利和义务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限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六、其他事项(一)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和有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进行强制搬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四)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次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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