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间谍:1、参加间谍组织,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充当间谍;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即为敌国提供攸关我全的重大车班设施、建设项目、城市等目标的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1、间谍组织及其 代理 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的。 4、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5、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6、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第3种观点: 间谍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故意的认识内容因行为方式不同而不完全相同:参加间谍组织的,必须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接受间谍任务的,必须明知是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派遣的任务而接受;指示轰击目标的,必须明知对方是敌人而向其指示轰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