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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能给别人盖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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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帮别人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盖章有法律风险。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章子方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1、工作证明必须要盖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要盖“鲜章”。2、“鲜章”是指用印泥盖的代表其单位和个人的章,不是复印过后的章。人事章不算公章。只能用于公司内部的文件上,而公章是指对外使用的章,可以代表公司意志的,比如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在票据上也需要盖公章。开具工作证明必须是加盖公章,因为工作证明是对外开具的,像财务章、人事章这类部门章是不行的。一般工作证明一个章就够了。一般应该是单位的公章更有效力。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写好工作证明,再找单位所在的人事部,签名以及盖章。单位工作证明一般这样开的:1、标题。居中写清楚单位工作证明;2、写清楚证人当事人的姓名,并且注明是该公司的员工;3、写清楚任职部门,任职岗位;4、单位工作年限;5、证明单位的名称、盖章以及订立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帮别人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盖章有法律风险。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章子方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薪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薪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帮别人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盖章有法律风险。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章子方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1、工作证明必须要盖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要盖“鲜章”。2、“鲜章”是指用印泥盖的代表其单位和个人的章,不是复印过后的章。人事章不算公章。只能用于公司内部的文件上,而公章是指对外使用的章,可以代表公司意志的,比如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在票据上也需要盖公章。开具工作证明必须是加盖公章,因为工作证明是对外开具的,像财务章、人事章这类部门章是不行的。一般工作证明一个章就够了。一般应该是单位的公章更有效力。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写好工作证明,再找单位所在的人事部,签名以及盖章。单位工作证明一般这样开的:1、标题。居中写清楚单位工作证明;2、写清楚证人当事人的姓名,并且注明是该公司的员工;3、写清楚任职部门,任职岗位;4、单位工作年限;5、证明单位的名称、盖章以及订立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帮别人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盖章有法律风险。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章子方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帮别人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盖章有法律风险。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章子方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1、工作证明必须要盖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要盖“鲜章”。2、“鲜章”是指用印泥盖的代表其单位和个人的章,不是复印过后的章。人事章不算公章。只能用于公司内部的文件上,而公章是指对外使用的章,可以代表公司意志的,比如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在票据上也需要盖公章。开具工作证明必须是加盖公章,因为工作证明是对外开具的,像财务章、人事章这类部门章是不行的。一般工作证明一个章就够了。一般应该是单位的公章更有效力。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写好工作证明,再找单位所在的人事部,签名以及盖章。单位工作证明一般这样开的:1、标题。居中写清楚单位工作证明;2、写清楚证人当事人的姓名,并且注明是该公司的员工;3、写清楚任职部门,任职岗位;4、单位工作年限;5、证明单位的名称、盖章以及订立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帮别人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盖章有法律风险。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章子方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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