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产前检查费用属于生育补贴支付范围,所以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现金收据、计划内生育证明、生育医学证明等资料前往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