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房地产所有权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4、房地产界限、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益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