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不能收费。小区停车位及其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对停车位及其收益的管理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