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错了还能不能改??开错的是不可以修改的,但可进行作废处理重新开具。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专用和普通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丢失、被盗专用的,纳税人应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并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专用要专人保管,放在保险柜内并设置领、用、存登记簿,取得的抵扣联装订成册。已开具的存根保存5年,期满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跨规定的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出入境。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