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应充分利用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设立避免股东会僵局的机制及如果出现股东僵局后的解决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对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