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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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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偿还的贷款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起诉。

一、二婚家庭离婚房产怎样分

二婚家庭离婚房产的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则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进行判决。如果房产是婚后贷款购买的,则离婚时未偿还的贷款部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割吗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时可以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依法判决分割。

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3)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三、离婚还贷怎么处理

房屋贷款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发放的购房贷款。在离婚之前结婚之后产生的房贷,属于共同债务。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了部份按揭,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是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

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理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自息会实际发生。

(三)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购房。

这种情况下,该房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但是在处理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至于房产权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要房产,另一方不想要,那么可以协商解决,得到房产的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即可;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那么就必须对双方对房屋进行竞价,谁的竞价高,房屋产权就归谁。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由得房者还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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