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表示已经拥有工作,不符合择业期要求,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不能再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名参加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