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报告制度
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所的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和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初,向党员报告新一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年末,应向党员就一年支部主要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第三条支部学期工作计划应根据院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应对照工作计划的内容和支部目标管理方案,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新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部门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第五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遇到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六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部委员会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应经过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第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上报到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