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判决可改变一审结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二审可驳回上诉、抗诉并维持原判;也可改判若法律适用错误或量刑不当;还可撤销原判,重新审判。一审作出判决后,被告上诉或抗诉,二审应作出判决,不得再发回一审。
法律分析
刑事公诉案件二审判决可以改变一审判决结果。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拓展延伸
公诉案件二审的审判权限是否可以重新审视?
公诉案件二审的审判权限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判决被上诉至二审时,二审是否具有改判权一直备受关注。改判权是指二审是否有权对一审判决进行重新审视并做出不同的判决。对此,法律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二审具有改判权,因为二审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有权对其进行修改或改变。另一方则认为,二审的审判权应该受到,主要是对事实认定的,不应轻易改变一审判决结果。因此,对于公诉案件二审的审判权限是否可以重新审视,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情况,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公诉案件二审判决具有改判权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法律界对于二审是否有权对一审判决进行重新审视并做出不同的判决存在不同观点。一方认为,二审有权对一审判决进行修改或改变,因为二审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另一方则认为,二审的审判权应受到,主要是对事实认定的,不应轻易改变一审判决结果。因此,对于公诉案件二审的审判权限是否可以重新审视,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情况,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