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的步骤如下:
1、继承人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该区房地产交易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2、然后再到该房产主管税务所办理免税手续;
3、最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