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桌凳固定使用,安放整齐,不得乱涂乱画,自然损坏及时报告老师,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2、课桌凳、墙壁、讲台须经常保持整洁,完好无损,不得用刀口刻划,不得在墙壁上留下任何痕迹,如发现墙壁瓷砖脏了,须立即擦去。
3、报章杂志,原则上在教室或阅览室阅读,如要借走,须履行出借手续,逾期不归或损坏遗失,应予以赔偿。
4、体育用品、图书资料、电教设施、音乐器材、教室门窗等都应爱护,不要随便拨弄,当心损坏。
5、人人爱护花木,做到不攀折、不践踏、除管理外不进绿化区,如有损坏,除严加教育外,还须赔偿。
6、凡损坏公物者(包括电教器材、门窗、音体美设施、台凳、书籍、花木等)都应向老师说明情况,故意损坏者还须写出检查,然后履行赔偿或罚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