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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作协议(6篇)

来源:尔游网

购销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为资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各负其责,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依托,甲方负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责任。乙方仅以资金为项目融资,从而促进和改变甲方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使其企业尽快增资增收,实现共赢

  第二条、投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投资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__

  所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以乙方投入资金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过资金引入,尽快恢复生产,双方合作促进发展,互利共赢,以振兴企业经济。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公司年利润参与分红。

  签订了入股协议书,就应该以协议规定的同等的资金的等的注入,才能保蒸入股的有效性,不然就会造成出资瑕疵,影响出资人的法律权益和不能完全的获取收益,以及退股等问题的产生,协议一经签订则会产生法律效益。故双方在知道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按照入股合作协议书签订之后,都应该相互遵守协议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购销合作协议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

  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

  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购销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海南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海南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机制,提高农业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全国城乡居民对海南反季节瓜菜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今冬明春海南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合作内容

  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material),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海南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50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海南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2.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2.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海南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3.2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 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4.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4.2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4.3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5.1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5.2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6.1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6.2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6.3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6.4因甲方推荐的承运人和承运车辆所引发的事故、造成的过失和损失由甲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6.5甲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物又末及时通知乙方准备,则包装费用和所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7.1乙方如在下单后中途退货,应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7.2乙方无故拒收向甲方订购的瓜菜或接到甲方按照要求备齐瓜菜的通知后逾期验收,乙方应承担因此承担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和费用支出。

  7.3因乙方末能在规定时间之内备好运输车辆而造成的费用支出和瓜菜的相应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承担

  7.4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末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末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均视为符合规定要求。

  7.5乙方若因瓜菜质量、数量、品种、包装等不符合双方规定或因其它原因声明拒收,则不得擅动用甲方所收购的瓜菜,等候双方协调处理。乙方擅自动用即视为接收。

  第 其它补充条款

  8.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包括天气、交通等非人为因素)造成单方违约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解决办法。

  8.2因为品种、质量、数量、包装及交货期限等原因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解决不了交由地质量监督机构处理。

  8.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8.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达成共识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甲方:(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email:

  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email: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肥料的基本情况:

  序号肥料名称包装规格数量(吨)单价(元/吨)总额(元)备注

  1 40kg/袋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乙方两日内预付合同货款 %即 大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根据实际收货情况付清全部货款。甲方依据乙方每月收货情况统一按月开具普通。

  2、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合同指定账户,如乙方未汇至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未支付。

  3、乙方支付货款账户须是乙方本人账户转进,如乙方用第三方账户转款,视为乙方未支付。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发货指令发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货前,应提前将当日的提货信息以短信、微信等形式发给甲方指定联系人,提货信息应准确包括提货日期、产品名称、产品图片、数量、车牌号码、司机姓名、司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否则甲方可拒绝下单装车。

  第四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 / 。

  第五条 验收

  双方约定于乙方收到货后 日内对肥料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交付的肥料不符合第一、四条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2.乙方迟延支付货款的,从提货之日起,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0.03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无法支付余款的,甲方有权申请拍卖乙方财产、承包的土地或者对其所有参股的基地种植的作物进行采收用于偿还。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承担因主张权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等所有费用。

  第 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向第三方泄露、透露和披露。

  第九条 合同文本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委托授权人: 委托授权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作协议

  采购人(甲方) :                                   

  供 应 商(乙方):                                  

  项 目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根据成交通知书的内容,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税金、服务、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三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由采购人和乙方共同协商决定 。

  第六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质保期:

  3.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

  2.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合同金额的30%,项目初验通过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45%,项目终验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付款25%。

  第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由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并由_                           _账户代管。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__提供《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详看售后服务承诺书)小时内。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 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 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委托第三方 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招标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

  第十二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被授权代表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

  5.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7.售后服务方案。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需购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一批,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甲方愿意以最优惠的市场价格销售给乙方。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

  数量、总价详见购置清单。

  二、交货日期:

  三、付款方式:

  四、数量和质量要求:

  1、数量:甲、乙双方当面点清。

  2、质量:乙方在使用时如发现残、次品货物,立即通知甲方,并将原包装整件保持不动,退回给甲方,甲方收到退回的货物后照数以正品货物补齐给乙方,退回和补给货物的运输费、装卸费由甲方负责。

  五、运输:

  六、其它相关约定:

  在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信用的情况下,甲、乙双方自愿长期进行购销往来,除每批次货物价格数量变动外,本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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