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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房屋出租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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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西安市 碑林 区(县) 文艺路陕西省测绘局

  家属院20号楼4单元602室 ,建筑面积 42.9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自住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 年 4 月 7 日至 20xx 年 4 月 7 日,共计 壹拾贰 个月。甲方应于 20xx 年 4 月 7 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三套房门钥匙及 电卡、水卡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期支付肆仟零伍拾元整(¥: 4050.00 ),租金总计:人民币 壹万陆仟贰佰 元整(¥: 16200.00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20xx年4月7日, 20xx年7月7日,20xx年11月7日,20xx年2月7日。

  (二)押金:无需押金。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 物业管理费 (4)燃气费 (5)上网费 (6)室内设施维修费(7)供暖费等费用。同时保留好相关收费凭证。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西安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若因乙方保管不当及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老房子下水容易出问题,注意异物堵塞问题。 2.不续租提前一个月告知,并配合看房。 3.客厅沙发背后的插座有问题,切勿使用。 4.租期可以换房门锁,需要告知房东。 5.各类缴费单留存,以便结清费用。 6.发现被风吹下的房顶隔热膜,就收起来。

  7.有些东西不用的话就放到走廊木头隔断的顶上,并小心碰到电线。 8.水电网费交房时进行余额清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2 份,其中甲方执1 份,乙方执 1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汕头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口每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口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口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 施 、设 备清 单

  1.厨房用具清单及数量:

  2.卫生间用具及数量:

  3.家具清单及数量:

  4. 水表现数:电表现数: 气表现数:

  5. 装修状况记录:

  6. 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汕头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 路 号、间数 面积 结构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 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第 免责条件

  1.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汕头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年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 遵义市汇川区西安路纳帕溪谷小区负二层(靠近酒厂) (下称“该层”),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现因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缴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

  三、乙方在该层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年月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该层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章起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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