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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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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1、人力资源部

负责员工身份的确认,为员工办理宿舍入住手续提供证明文件。2、总经办

(1)负责总部员工房屋租赁工作;

(2)接受总部员工的住宿申请,进行审核后批准入住,并对住宿人员进行登记;

(3)总部员工住宿期间的相关管理;(4)总部员工退宿的管理;

(5)总部员工住宿的相关费用管理。3、综合管理部

(1)负责厂区员工的房屋租赁工作:

(2)接受厂区员工的住宿申请,进行审核后批准入住,并对住宿人员进行登记;

(3)厂区员工住宿期间的相关管理;(4)厂区员工退宿的管理;

(5)厂区员工住宿的相关费用管理。

二、住宿申请条件、办法及退宿管理1、申请条件

(1)在总部上班,在()市内无固定住所,不享受住房补贴;

(2)在厂区上班,符合厂区员工公寓入住条件,但因厂区员工公寓住满而无法入住现有员工公寓;

(3)无传染病及吸毒、等不良嗜好。2、申请办法

员工填写《员工入住公司宿舍申请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办批准办理。3、退宿管理

员工因离职、调离或其他原因不再满足继续住宿条件的,应于接到通知起3天内,结清相关费用,搬离集体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借故要求补偿费或搬家费。

三、住宿费用

1、房屋租金由公司承担;2、生活用品由员工购买;

3、水电煤气费等费用由员工均摊;

4、员工使用宿舍须交纳保证金,标准为每人()元。退房时经现场验收认可即退保证金。

四、住宿制度

总经办设立专人担任宿舍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制定值日表,住宿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关闭。

3、掌握住宿者诸如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员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则且情节重大,或有紧急事件发生,管理员均应及时通知管理部门。5、按规定配合相关人员向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登记。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不准以任何理由挤占、私自调换、转让床位和临时住房;

3、除厨房外,室内禁止烧煮、烹饪。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4、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5、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6、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7、宿舍不得留宿他人,非住宿人员应在22:30之前离开宿舍,特殊情况应事先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8、非正常时间返回宿舍应提前向管理员报告;

9、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10、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1、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12、不得于宿舍内酗酒、、吸毒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处以不低于()元/次罚款(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予以退宿处理。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2、在宿舍、斗殴、酗酒。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6、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8、有偷窃行为。

入住人员的钱财及物品由个人自行保管,相关管理部门不负保管责任。

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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