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92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 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2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溉量差异很大,一般为 2~500m3/亩.茬。 4 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
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4.2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 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5.1 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5.2 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5.4 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 水质监测
6.1 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6.2 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氰化物、三氯乙醛及丙烯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 6.3 本标准各项目的检测分析方法见表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选配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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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荣、崔淑贞、徐应明、赵静、杜道灯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1-04批准,1992-10-01实施。
适 灌溉水质分类 用 作 物 水作,如水稻,灌水量 一类 800 m3/亩.年。 蔬菜,如大白菜、韭 三类 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 200~500 m3/亩.年。 二类 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项 序号 目 生化需氧1 量 (BOD5)≤ 化学需氧2 量 (CODcr)≤ 3 悬浮物≤ 阴离子表4 面 活性剂 (LAS)≤ 5 6 凯氏氮≤ 总磷(以P计)≤ 水温,℃≤ pH值≤ 12 5.0 30 10 30 10 5.0 8.0 5.0 150 200 100 200 300 150 80 150 80 作 作 菜 水 旱 蔬 7 8 35 5.5 ~ 8.5 35 5.5 ~ 8.5 35 5.5 ~ 8.5 1000 (非盐碱土地区) 2000 (盐碱土地区)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 250 1.0 0.001 1000 (非盐碱土地区) 2000 1000 (非盐碱土地区) 2000 9 全盐量≤ (盐碱土地区)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 10 11 12 氯化物≤ 硫化物≤ 总汞≤ 250 1.0 0.001 (盐碱土地区)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 250 1.0 0.001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总镉≤ 总砷≤ 铬(六价)≤ 总铅≤ 总铜≤ 总锌≤ 总硒≤ 氟化物≤ 氰化物≤ 石油类≤ 挥发酚≤ 苯≤ 三氯乙醛≤ 丙烯醛≤ 0.005 0.05 0.1 0.1 1.0 2.0 0.02 0.005 0.1 0.1 0.1 1.0 2.0 0.02 0.005 0.05 0.1 0.1 1.0 2.0 0.02 2.0 (高氟区) 3..0(一般地区) 0.5 1.0 1.0 2.5 0.5 0.5 2.0 (高氟区) 3..0(一般地2.0 (高氟区) 3..0(一般地区) 0.5 5.0 1.0 2.5 1.0 0.5 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 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 笋瓜、韭菜、洋葱、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柑桔等);2.0 (对硼耐受性作区) 0.5 10 1.0 2.5 0.5 0.5 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 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2.0 (对27 硼≤ 硼耐受性作物,如:小麦、 玉米、青2.0 (对硼耐受性作物,如:物,如:小麦、 玉米、青椒、椒、小白菜、葱等);3.0 (对硼耐受小麦、 玉米、青椒、小白菜、小白菜、葱等);3.0 (对硼耐性强的作物,如:水 稻、萝卜、油菜、葱等);3.0 (对硼耐受性强受性强的作物,如:水 稻、洋葱、甘兰等) 的作物,如:水 稻、萝卜、萝卜、油菜、洋葱、甘兰等) 油菜、洋葱、甘兰等) 粪大肠菌28 群数, 个/L≤ 蛔虫卵29 数, 个/L≤ 项 序号 目 1 生化需氧量(BOD5) 化学需氧量(CODcr) 定 方 法 稀释与接种法 测 范 围 mg/L 3 以上 GB 7488 测 检 注 释 分析方法来源 2 2 2 10000 10000 10000 2 重铬酸盐法 10 ~ 800 GB 11914 3 悬浮物 阴离子表面滤膜法 5 以上 视干扰情况具体选用 本法测得为亚甲基蓝活性物质, 结果以LAS计 GB 10911 4 活性剂(LAS)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0.05 ~ 2.0 GB 7494 浓硫酸-硫酸钾-硫酸铜 5 凯氏氮 消解蒸馏-纳氏比色法 总磷(以P计) 水温 pH值 全盐量 氯化物 0.05 ~ 2.0 纳氏比色法采前处理后用纳氏比色法,测得 为氨氮和有机氮之和 GB7479 0.025 ~ 0.6 结果为未过滤水样经消化处理 后,测得为溶解的和悬浮的总和 用 6 7 8 9 10 钼蓝比色法 - 玻璃电极法 重量法 银容量法 10 以上 可测至 结果以Cl-计 GB 5750 10 氯化物 汞容量法 10 以下 预处理后用对氨基二甲基 结果以Cl-计 GB 5750 11 硫化物 苯胺光度法 0.02 ~ 0.8 结果以S2-计 GB 7468 11 硫化物 预处理后用碘量法 ≥1 检出下限 结果以S2-计 包括无机或有机结合的, 可溶的和悬浮的全部汞 12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01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 12 总汞 消解法-双硫腙比色法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 0.002 ~ 0.04 包括无机或有机结合的, 可溶的和悬浮的全部汞 GB 7469 检出下限 12 总汞 消解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01 GB 7468 13 总镉 (熬合萃取法) 0.001 ~ 0.5 经酸硝解处理后,测得水样中 的总镉量 经酸硝解处理后,测得水样中 的总镉量 测得为单体形态、无机或 有机物中元素砷的总量 GB 7475 13 总镉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 0.001 ~ 0.05 GB 7471 14 总砷 分光光度法 0.007 ~ 0.5 GB 7485 15 16 铬(六价)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总铅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4 ~ 1.0 0.01 ~ 0.30 经酸硝解处理后,测得水样中 的总GB 7467 GB 7470 铅量 16 总铅 熬合萃取法 0.01 ~ 0.2 经酸硝解处理后,测得水样中 的总铅量 经酸硝解处理后,测得水样中 16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5 0.2 ~ 10 检出下限GB 7475 的总铅量 经酸硝解处理后,测得水样中 的总铅量 GB 7475 16 总铅 直接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 17 总铜 (铜试剂)分光光度法 0.003(3cm比色皿) 未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测得的 总0.02~0.07(1比色铜量,包括溶解的和悬浮的 皿) GB 7475 17 总铜 熬合萃取法 0.001 ~ 0.05 未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测得的 总铜量,包括溶解的和悬浮的 未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测得的 GB 7475 17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 5~ 5 GB 7475 总铜量,包括溶解的和悬浮的 未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测得的 总铜量,包括溶解的和悬浮的 经消化处理后测得的水样中 总锌量 经消化处理后测得的水样中 总锌量 GB 7475 17 总铜 直接法 18 总锌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5 ~ 0.05 GB 7472 18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5 ~ 1 检出下限 GB 7475 19 总硒 荧光分泺光度法 0.001 检出下限 GB 5750 19 总硒 二氨基联苯胺比色法 0.01 结果以F-计 结果以F-计 结果以F-计 包括全部简单氰化手绝大部分 络合氰化物,不包括钴氰铬合物 包括全部简单氰化手绝大部分 络合氰化物,不包括钴氰铬合物 GB 5750 20 20 20 21 氟化物 氟化物 氟化物 氰化物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离子选择电极法 氟试剂比色法 异烟酸-吡啶啉酮比色法 0.05 ~ 2.5 0.05 ~ 1900 0.05 ~ 1.8 0.004 ~ 0.25 GB 7482 GB 7484 GB 7482 GB 7486 21 22 氰化物 石油类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 蒸馏后 0.002 ~ 0.45 0.05 ~ 50 GB 7486 (1)、(2)、(3) 23 挥发酚 4-氨基安替比林 分光光0.002 ~ 6 GB 7490 度法(氯仿萃取法) 24 24 苯 苯 二硫化碳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法 0.05 ~12 0.05 ~ 0.1 最低检出值为 25 三氯乙醛 气相色谱法 0.00003 25 三氯乙醛 吡唑啉酮光度法 0.02 ~ 5.6 ug/ml 最小检出浓度 26 丙烯醛 气相色谱法 0.1 适用于测定城市混合污水 (1)、(2)、(3) 适用于农药、化工厂污水测定 (1)、(2)、(3) GB 11937 GB 11937 GB 11934 注中a., 27 硼 甲亚-H酸光度法 0.03 ~ 5.0 结果以B计 b.,c. 注中a., 27 硼 姜黄素比色法 0.02 ~ 1.0 结果以B计 b.,c. 28 粪大肠菌群数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 适用于各种水样 GB 5750 28 滤膜法 吐温-80柠檬酸缓冲液 适用于各种水样 GB 5750 注中 29 蛔虫卵 离心沉淀集卵法 注:分析方法来源中,未列出国标的,暂时采a.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方法 d. b.环境污染标准分析方法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年; c.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d.卫生防疫检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验,上海科技出年; 版社,1987年。 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标准方法发布后,执行(第15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年; 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84—92代替:GB 50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