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财产侵占,受害⼈能向机关报案吗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财物⾮法占为⼰有,数额较⼤,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法占为⼰有,数额较⼤,拒不交出的⾏为。那么遭遇财产侵占,受害⼈能向机关报案吗,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遭遇财产侵占,受害⼈能向机关报案吗
⼀般的财产侵占可以向机关报案,由采取措施令对⽅归还;但如果财产侵占数额达到侵占罪的标准,需要当事⼈去⾃诉,不能向机关报案。
侵占罪属于⾃诉案件,根据最⾼⼈民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问题的解释,⼈民直接受理的⾃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直接向⼈民起诉的,⼈民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可由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机关⽴案侦查。 所以对侵占案具有管辖权。⼜根据现⾏法律规定分析,机关对于侵占罪没有管辖权,但可接受被害⼈的报案并可依法采取⼀定的紧急措施。
⼆、⾮法侵占他⼈财产罪⽴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将他⼈的交给⾃⼰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法占为⼰有,数额较⼤,拒不交还的⾏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段,持有他⼈财物的⾏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包括未受他⼈委托因⽆因管理⽽代为保管他⼈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由其托管的财物,⼜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持有⼤卫保管;
(2)捡拾他⼈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法。
2、必须是将他⼈的财物⾮法占为⼰有,拒不交还的⾏为。所谓占为⼰有,是指应当将他⼈交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的财物,以所有⼈⾃居,擅⾃加以处分、使⽤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应当将他⼈的财物退回⽽拒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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