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的罚金不交的后果如下:
(1)期满无故不缴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
(2)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追缴,并且可以对财产随时进行缴纳;
(3)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可能不予减刑、假释。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就判6年了。
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适用,都由人民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