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档案转回原籍的,就直接到原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查。各地情况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档案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各类档案;有的市县则设置下属人力资源中心(人才市场),所有接收回来的档案都归到人才市场管理。因而,可以先到人社局查询,再根据情况去原籍地人才市场查。
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基本就六大流向: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等深造的,档案留校;已签约单位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未签约的未就业或是自由职业、自谋职业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回原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事部门(由于部门改革等原因,不同时期接收档案的原籍地部门叫法前后可能不一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毕业后在他校深造的,档案转到其他高校;还有部分高校有,就是毕业后档案和户口可以留在学校的人才交流中心两年,两年后必须迁走。弄清楚了毕业后的几大档案流向后,就根据自己当初的毕业后去向进一步查找。深造的最终还是要离校的,正常毕业离校档案最终是要离校流向工作单位相关的档案管理单位;非正常离校,则档案可能就留校了,这种情况只能在深造学校查找啦。那些暂留母校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则可能由于忘记了等原因,留在了母校人才中心,去查过就知道了,该人才中心一般就在校内,不知道在哪里的话可以问问档案馆的人,网上一般也可以查到其电话等联系方式。
人社局的职能范围是以下几点:
1、负责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的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的编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的工作;
3、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校系列职称管理工作;
4、拟订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审查和报批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6、承担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7、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确定的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