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强制服兵役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人口基数太多。
首先要明白为什么要强制服兵役,一般都是人口稀少、工作岗位丰富的国家才会强制服兵役。
在我们这个人口14亿的全球第一人口大国,人力就是最不值钱的资源,失业现象普遍存在,到处都是劳动力过剩,也不会例外,既然人力过剩就没有必要强制服兵役。
中国的兵役制度:
中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现役指公民自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在中所服的兵役。在现阶段,凡是在中国人民各军兵种和人民武装中服役的公民,都属于服现役。现役分为军官的现役和士兵的现役。现役士兵分为义务兵和志愿兵。
预备役是指公民在外所服的兵役,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形式。在现阶段,凡是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都属于服预备役。预备役区分为军官的预备役和士兵的预备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根据,制定本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第六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服现役的称军人;预编到现役或者编入预备役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第七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 军人必须遵守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随时准备应召参战,保卫祖国。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入役时应当依法进行服役宣誓。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九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士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和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