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我厂的生产调度管理,保证我厂生产能够安全、经济、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热电厂及其子公司、附属公司的生产调度管理。
3、职责3.1总工办负责对各生产部门进行总生产调度工作。3.2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调度工作,负责与上级调度部门的业务联系工作。4.调度管理的任务在上级调度部门和总工的领导指挥下进行运行和操作,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4.1保证电力系统和厂安全运行。4.2充分发挥我厂发电、供热设备的能力,保证有计划的供应电力、热力需要。4.3根据上级调度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合理进行负荷分配,使全厂在最佳经济方式下运行。4.4使全厂对外输出的电能、热能符合标准。
5、调度管理要求5.1由总工办每年12月份组织制定出下年度生产计划(计划生产完成指标、设备大小修计划、两措计划),并分解为月度详细生产计划,由各生产部门组织实施。5.2热电厂、新源XX、XX公司因故不能按计划进行生产,应报总工办,由总工办统一进行运行方式改变的生产调度。其它热源厂生产计划的改变由各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报总工办批准。5.3热电厂、新源热电、热立达生产部门间的热力负荷分配接受总工办的调度管理。5.4各生产部门的年度设备大小修的检修进度应在大小修前报总工办批准。5.5各生产部门根据总工办的调度命令及自身的生产需求,对本部门的生产进行合理调度,各生产部门负责按调度规程要求与上级调度部门进行机组启、停的申请工作。5.6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发布调度命令应通过值长,值长不在时由电气班长接受命令并执行,但应尽快通知值长。5.7值长在值班期间的调度职能包括:执行上级调度命令及部门负责人的调度命令、向上级调度提出开停机及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申请、指挥处理运行中的事故和异常情况并及时与总工办、分管领导及热电厂当班值长和热立达客户中心负责人联系汇报。5.8值长与上级调度部门的调度原则按上级调度部门下发的调度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5.9值长对值内人员的生产调度按各专业运行规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6.相关制度6.1调度规程6.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6.3运行规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