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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的潜在威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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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的潜在威胁分析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外资在华并购的现状和特点,深入阐释、论证了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产生的可能威胁及途径和方式。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外资并购过度将弱化或动摇本土企业乃至于国家自主创新的基础和持续性,自主创新能力尤其是持续创新能力的下降将会进一步削弱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而一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及其是否具有持续性,又决定了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安全状况;外资并购在我国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表明,外资并购有可能给我国经济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甚至潜在威胁。

[关键词]外资并购 经济安全 自主创新 持续创新能力 国际竞争力

一、引言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在加入WTO之后,资本纷至沓来,在华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并购浪潮。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外资并购带给我们的是否全都是好处?是否会对我国的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又是如何威胁?本文试图对此做出探析。

为此,首先需要对经济安全有一个正确认识和了解。经济安全是一国或地区规避、化解和抵御各种外部冲击,从而在确保国民财富不遭受重大损失的前提下保持经济主权、经济稳健运行、国民财富持续增长的态势。从定义中容易看出,经济安全应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经济主权的性,即能够按自身意志、有效地组织、管辖、掌控境内的经济活动,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具有自主性;二是经济的稳健运行,即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增长态势;三是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这也是一国或地区维护经济安全的主要目的所在。然后,再来考察学术界关于外资并购影响或威胁经济安全的相关讨论。

关于外资并购对经济安全是否有影响或威胁,学术界主要有两类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外资并购是外资企业的商业诉求,并无“好”与“坏”的道德判断,不应当将这种商业行为意识形态化,进而渲染为经济安全问题。持有该观点的代表性文献主要有如马宇①(2006),王志乐②(2007),裴长洪、林江③(2007)等。一些文献如Liu④(2002),张海洋⑤(2005),王红岭等⑥(2006)等,还进一步从技术外溢的视角论证外资并购直接或间接促进了东道国技术水平的提高⑦。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外资并购绝非简单的市场行为,它不仅可能导致外资垄断,破坏国内市场竞争秩序,而且可能造成民族品牌不断消失、使本国丧失对重要产业及核心技术的控制力,最终影响经济安全。这方面的代表性文献主要有Vernon①(1971),Reis ② (2001),纪宝成、刘元春③(2006),江涌④ (2007),王靖、蔡永民⑤ (2007),程恩富、李炳炎⑥ (2007)等。一些文献如Keller⑦ (2004),平新乔⑧ (2007)等还对外资并购的技术外溢观提出质疑,认为外资并购对东道国的技术溢出效应非常有限。 毫无疑问,外资方选择并购东道国企业是其试图从东道国稳定、持续获取收益的战略选择之一。从这个角度看,外资并购无异于一般的市场行为。然而,倘若外资并购的规模过大甚至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那么外资并购就可能给东道国的经济安全带来不利后果。显然,持第一种观点的研究文献片面强调外资并购的积极效应,而忽视了极端情形下外资并购给经济安全可能造成的不利冲击。持第二种观点的代表性文献吸取了国际政治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考察了外资并购对经济安全的不利影响,从而丰富和发展了外资并购与经济安全的相关文献;然而遗憾的是,已有文献主要分析外资并购的不利后果,较少全面而系统地阐述外资并购对经济安全的影响途径和方式,从而使人们无法认识和了解外资并购更多、更深层次的作用特征,这容易影响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与说服力。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外资在华并购的现状和特点,深入阐释、论证了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产生的可能威胁及途径和方式,并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二、外资在华并购的基本状况与特点分析

本节将首先分析外资在华并购的基本状况与特征,在此基础上考察外资并购过度可能 带来的经济后果。

(一)外资并购规模不断扩大和上升

中国经济增长奇迹对外资的吸引力日益强劲,加上中国稳定的政治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一系列对外开放法规的出台,进入中国的外资规模不断扩大。自1979年至2008 年中国吸收外资总额达到8400亿美元,其中仅2008年就达到923.95亿美元。利用外资的形式也由开放初期的以对外借款为主转变为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在外商直接投资的构成中,外资并购金额所占比重逐年上升,这一变化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尤为突出。从图1可以看出,外资并购规模在近10年间迅猛增长,并呈现出持续扩大的势头。外资并购金额从1999年的23.95亿美元迅猛增长至2008年的129.6亿美元,增幅达4倍;外资并购金额占同期外商直接投资额的比重也从1999年的5.94%增加至2008年的14.03%。

在外资并购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我们还发现外资并购企业的产值不断增加。2001-2008年间,外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上升,外资企业进出口额在我国所有企业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一直维持在50%以上、且呈快速增长的态势②。大量文献,如李维安、李宝权③(2003),宣烨、李锋④(2005),桑百川、川、李玉梅⑤(2006),均发现在华外资企业积极采取先参股、后控股或者直接控股的并购策策略,呈现出增资控股和独资化的明显趋势。这意味着在所有在华外资企业中,外资并购企业的数量占比处于不断上升态势。结合在华外资企业产值迅猛增加的现状,我们可大致判断外资并购企业产值及其占比正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二)外资方对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民族品牌的大量收购

外资方在并购本土企业过程中,纷纷采取“斩首”战略,把并购目光瞄准我国各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和拥有知名品牌的企业。从表1可以看出,众多在行业中举足轻重的龙头企业已沦为外资收购的目标和对象。同时,许多国人耳熟能详的民族品牌也不断成为外资方的囊中之物。

(三)外资并购的结果分析

借助对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大肆收购,外资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在众多行业快速形成市场垄断态势。目前,外资企业除了在日用化工、啤酒、饮料、医药、物流、大型超市等领域已形成明显垄断地位外,正积极向钢铁、水泥、新能源、机械工业以及金融服务业等行业步步进逼。根据研究发展中心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已在21个产业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结果也显示,外资企业的产品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占据1/3以上的市场份额,而在电脑操作系统、软包装产品、感光材料、子午线轮胎、手机等行业甚至占据绝对垄断地位。①

市场垄断地位无疑使外资方在我国市场上的言语权、控制权不断增大。

更严峻的后果是,外资方进一步借助市场垄断地位以及掌握的言语权、控制权对本土企业乃至国家的自主创新基础及持续创新能力形成打压态势。对任何国家或地区而言,各行业龙头企业和拥有知名品牌的企业都是自主创新的主力军。外资方通过并购获得这些企业的控制权,就相当于掌控了本土企业自主创新的决策权和主导权。大量事实已经表明,寄希望于在外资方的主导下展开自主创新活动、提升本土企业的技术水平只是一厢情愿;相反,为牢牢掌控对本土企业的技术优势,几乎所有的外方控股企业都对自主创新采取种种。即便是有个别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其创新成果也毫无例外地尽属控股方。这样,

在我国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持续创新能力被严重弱化的同时,也造成技术创新成果的大量流失。如果任由外资并购的当前趋势发展下去,我国自主创新的基础无疑将更加脆弱,而一旦失去自主创新基础的有力支撑,持续创新能力的培育与发展更无从为继。

三、外资并购威胁我国经济安全的成因分析

前文对外资在华并购的现状分析表明,外资并购的规模不断扩大且大量收购各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和拥有知名品牌的本土企业。我们认为,外资并购已经开始对我国经济安全产生威胁,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接下去,从内外两个方面分析其成因。

(一)外资并购影响经济安全的内部原因

当前,外资并购浪潮持续高涨且很快对中国经济安全形成可能冲击,与我国有关制度和的不当或缺位不无关系。突出表现为:

(1)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外资以追求利用外资数量、增加GDP为出发点和根本导向,外资通常被引向经济增长见效快且往往资源消耗量高、环境污染严重、技术含量低的行业或部门,这样既打击了有高新技术支撑的中国民族产业,加剧整个经济结构的失衡,又使中国经济安全可能受到进一步威胁。

(2)各种外资优惠使得有外资背景的企业与国内企业一直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再加上国内企业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天然不足,加剧了国内企业生存环境的恶化,从而一批批曾经辉煌过的我国民族企业不断走向先亏损、后被兼并或倒闭的路径。

(3)针对外资并购的系统化、可操作、有效的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和监控制度的缺位,

使得外资并购活动长期游离于实质性的经济安全审核程序之外,在客观上助长了外资方的扩张野心,一些公司甚至提出“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的并购目标。

(二)外资并购影响经济安全的外部原因

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之间的本质区别使得外资并购有别于发生在本土企业之间的并购,这也是外资并购过度可能对经济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关键原因。具体而言,外资企业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同于本土企业:

(1)经营目标不同。在外商控股条件下,外资企业的经营目标只服从母公司的全球经营战略,而未必与我国的宏观及产业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对我国社会责任的关注度也通常远逊于本土企业。因而,当外资并购规模持续膨胀、甚至开始控制部分产业尤其是战略产业时,必然加剧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并进一步削弱我国的产业控制力以及宏观能力,从而影响我国行使经济主权的性。趋利避险的本性也促使外资方可能因我国风险过大或预期收益过低而撤离,而无须承担对我国的社会责任并顾及宏观经济受到的不利冲击。

(2)财富分配及其归属不同。外资企业创造的利润意味着外企母国财富的积累以及我国GDP意义上的财富增量,但该部分财富并不等同于我国凭要素所有权可直接支配并构成经济实力的财富增长。①

因此,尽管外资并购可能在短期内为我国创造富裕,但外资企业(归属于母国)凭借要素所有权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使得我国与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在财富积累上的差距反而扩大。

(3)核心技术控制权的不同归属。一旦通过并购本土企业强化对核心技术的垄断和控制时,外资企业无疑拥有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并在财富分配中占据支配地位,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我国国民财富的可持续增长。而一旦失去对核心技术的控制权,我国企业乃至于整个产业的发展将很难摆脱对国外技术的依赖,这对贯彻产业、宏观经济极为不利。倘若出现外资完全撤出的极端情形,那么留给我国的极可能是大量空壳企业和产业空洞,经济安全也必然遭致严峻威胁。

(4)所承载国家利益的不同。在贸易、投资壁垒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资本的全球性扩张离不开国家政权的保护和依赖,因此外资企业与母国政权之间利益攸关、共存共荣的关系具有现实存在性,外资企业对母国的认同也因而远超过对东道国的认同。由此,在东道国与母国的国家利益发生重大冲突时,外资企业总倾向于做出有利于母国利益的选择,这也意味着将经济主权和经济稳健运行建立在外资企业的基础上是相当危险的。

(5)文化不同。除了经济利益之外,外资企业还背负着母国的文化甚至民族情绪等各种非经济因素①

。在经营的过程中,外资企业实际上可以凭借产品在全世界推广其母国的文化和价值观,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所代表的就决不仅仅是可乐饮料、汉堡包本身,它们早已成为一种文化象征并日渐得到东道国消费者的认同。外资企业及其产品所肩负的母国文化等诸多因素使得外资企业总是对母国有着无法比拟的认同感,也使其很难成为我国行使经济主权及保障经济稳健运行的可靠力量。

综上可知,相关制度和的不当或缺位有意无意扩大了外资并购的负面效应,加上两类企业在经营目标等方面的本质区别,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对我国经济安全态势产生了显著不同的影响:外资企业对东道国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缺失、核心技术的垄断和控制、财

富的归属问题、承载的母国国家利益及对母国文化的高度认同,均使其无法成为我国经济安全的保障,甚至可能演变为经济不安全的发源地;相反,本土企业的发展壮大才是我国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经济安全的可靠力量。

四、外资并购威胁我国经济安全的途径和方式分析

我们认为,外资并购将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经济安全造成潜在威胁:过度的外资并购弱化或动摇了本土企业乃至于国家自主创新的基础和持续性,自主创新能力尤其是持续创新能力的下降将进一步削弱一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而国际竞争力的强弱及其是否具有持续性,又决定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安全状况。外资并购对经济安全的上述影响途径和方式也可见图2。下面将对影响途径和方式中相邻两个因素之间的传导关系进行具体阐述。

(一)外资并购过度对自主创新的基础及其持续性的影响

根据本文第2节的考察,外资在华并购规模的持续膨胀特别是对龙头企业和拥有知名品牌的本土企业的过度并购,将侵蚀我国本土企业原本孱弱的自主创新基础,进而削弱本

土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因为一国或地区自主创新活动的最重要、最基础和最终承担者是微观层面的本土企业,外资并购对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持续创新能力的不利冲击,无疑将最终损害一国或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及其持续性。

具体而言,外资并购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和方式对自主创新基础及其持续性施加影响: (1)设置知识产权的壁垒、造成对本土高新技术的挤出。外资企业利用在被并购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使用本土品牌、片面发展和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造成本土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流失①。同时,外资企业加快在我国的专利布局,借助知识产权壁垒对本土企业采取技术的竞争手段,给本土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制造重重障碍、造成对本土高新技术的严重挤出。据统计,2008年我国有32.9%的发明专利申请来自外资企业,其中绝大部分集中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而且在半导体、光学、电信等三大热门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所占份额甚至不到一半;在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分类标准划分的三十五个技术领域中,国内创新主体能够超过50%的只有九个。②

(2)同本土企业争夺自主创新人才、瓦解本土企业的研发力量。外资企业通过提供比本土企业更丰厚的报酬和福利,吸引大批高新技术人才从本土企业流向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人才的大批流失给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带来沉重打击:一方面,外资企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使本土企业可以利用的自主创新人才总量减少、质量降低;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对本土人才的使用往往着眼于开发市场适应性技术而非基础性研究与开发,该人才使用方式使我国日益缺少具备研发能力的本土力量,同时对本土创新人才的未来结构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自主创新基础和持续创新能力对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的影响

Barney(1986③,1991④)较早提出企业的持续竞争力来自其拥有的竞争对手不可复制

和模仿的核心知识和能力。Parahalad和Hamel⑤ (1990),杨瑞龙和(2002⑥

),Barney 和Mackey(2005)⑦等研究文献也持有相似观点。上述研究框架同样可用于分析本土企业的持续国际竞争力问题。目前,越来越多的理论与实践均表明,我们曾广为推崇的技术引进和模仿策略固然有利于在特定时期缩小同发达国家领先企业之间的差距,但终究无法帮助本土企业培育可持续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对全球竞争对手的赶超。在国际竞争格局中,持续国际竞争力的强弱根源于企业内期成长过程中所积累的知识和能力的差异,并集中体现为核心技术优势的巨大差异。相关研究已表明,作为本土企业可持续国际竞争力来源的核心知识和能力的获取,是大量默示知识和非正式知识的积累过程,同时也是组织成员相互作用的结果。核心知识和能力的上述非竞争性与难以模仿性特征决定本土企业获取持续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不在于借助外来力量、而只能通过持续地自主创新积累起全球竞争对手难以复制的核心知识和能力。从国家或地区层面来看,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同样是一国或地区在国际竞争格局中占据优势地位、拥有持续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迈克尔·波特已对此作了充分论证①。

据前文分析,外资并购过度将削弱本土企业乃至国家或地区的自主创新基础及持续创新能力。倘若自主创新基础脆弱、持续创新能力不足,本土企业将只能在技术引进与模仿的基础上参与国际竞争。长此以往,作为国际竞争力源泉的核心知识和能力的积累将受到阻碍,终将威胁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自然地,我们也不可能奢望缺乏持续创新能力的本土企业在国际竞争格局中展现出超强的持续竞争力。而当大量的本土企业在外资并购的冲击下陷入国际竞争力特别是持续竞争力不足的困局,一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也将失去微观企业强有力的支撑。

(三)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影响

在当前的国际竞争格局中,一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决定了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安全现状,而经济安全的未来发展态势进一步取决于该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是否具有持续性。具体阐述如下:

(1)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对经济主权行使的影响。国际竞争力强大的国家能够较容易地按照自身的意志地制定经济、法规,并有效地组织和管辖境内的经济活动,甚至还可以凭借自身实力影响他国对经济主权的行使以维护和巩固自身经济主权的性;相反,一个国际竞争力相对弱小的国家或地区更容易在行使经济主权过程中受到别国或其他外来力量的制约和控制。

(2)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对一国经济稳健运行的影响。国际竞争力强大的国家或地区凭借自身力量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也相对较强,同时还可能以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为依托向其他国家转嫁经济动荡和经济危机的不利后果,因此能更容易地维护自身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稳健运行;而国际竞争力不足的国家或地区,一旦遭遇外部冲击,极易因缺乏足够的风险抵御能力而引发经济动荡甚至经济危机。

(3)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对国民财富持续增长的影响。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国家或地区凭借其竞争优势地位,在财富分配的国际格局中拥有强势的话语权;而国际竞争力较弱的国家或地区在财富分配格局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它们大量输出低附加值的产品,只能从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获取微薄利润。两相对比可看出,国际竞争力的强弱对国家或地区的财富积累及其持续性有着决定性影响。

在前面讨论中,我们详细阐述了外资并购对经济安全的影响途径和方式。尽管外资并购可能在短期内给本国或地区创造国民财富和经济繁荣,但过度的外资并购可能削弱本土企业乃至于国家或地区的自主创新特别是持续创新能力,并进一步削弱国家或地区的国际

竞争力及其持续性,最终将影响甚至威胁经济主权的行使、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和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能力。

五、结论与对策建议

本文通过分析外资在我国并购的基本状况和特点,深入阐释、论证了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产生的可能威胁及途径和方式。本文得到以下几点主要结论:

(1)外资并购过度将削弱或动摇本土企业乃至于国家自主创新的基础和持续性,自主创新能力尤其是持续创新能力的下降将会削弱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

(2)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安全状况归根到底取决于该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及其是否具有持续性。

(3)外资并购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外资方对我国各行业龙头企业、拥有知名品牌的本土企业的大量收购等一系列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显示,外资并购有可能给我国经济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甚至潜在威胁。

以上结论表明,外资并购不可等闲视之,有必要从国家战略的角度重新审视现行的外资制度和,正视外资并购对中国经济安全构成的可能威胁,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患于未然。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培育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尤其是持续创新能力。采取特别支持的,建立有高新技术支撑、可持续发展且完全由我国自己主导的民族产业特别是民族制造业,以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及其持续性;同时,要努力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完善

和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并实施品牌优先战略、积极扶持自主品牌发展。

(2)调整利用外资战略,应站在国家强大和安全的战略位置上去认识、评价引进外资的效果和代价,由过去追求利用外资数量调整到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提升本土企业自主创新及持续创新能力的方向上来。

(3)采取以我为主、自主的经济开放,从促进国家强大、维护出发自主地制定对外开放、产业,尤其是涉及的战略行业和关键行业,在缺乏足够的国际竞争力之前,应放缓甚至禁止外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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