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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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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离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有专项培训费用或商业秘密保密约定。用人单位应提供证据支持专项服务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以保护劳动者权益。某些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无效的。劳动者离职需按法律规定处理,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一、合同期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

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

劳动者一旦从公司辞职,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也就没有义务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这个时候,对于劳动者而言就需要妥善的处理自己的社保,尤其是其中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些都与日后退休的福利待遇息息相关。如果之前养老保险有断交的情况,在退休办理手续的时候,往往会要求补交。

二、员工主动辞职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劳动合同直接约束着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如果不赋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将导致劳动合同变相成为劳动者的卖身契约,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基本,而且与现代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相悖,使原本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处于更加不平等的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常常利用其在劳资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在劳动合同之外迫使劳动者与其签订一些劳动者行使正当权利的条款,如:劳动者离职违约金等。这些条款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非法剥夺了劳动者的基本,属于无效条款。

劳动者虽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选择新的劳动者,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期进行离职是属于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对于此权利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实施,但如果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那么劳动者也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合同期离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有特殊约定。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支持违约金的要求。员工主动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利。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无效的。综上所述,合同期离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但需遵守法律规定,违约情况下需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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