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管;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进行管辖,因此诈骗案件就会由诈骗行为发生地的进行管辖。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
一、诈骗罪立案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受骗之后,到局报案,会根据受骗财物数额大小作出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后,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机关便将案件移送,由审查。
2、审查之后,认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的,便向提起公诉;若认为本案证据有瑕疵,但确实可以提起诉讼的,将案卷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之后再提起公诉;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认为不予立案的,会字15日内向受害人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的,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向申请复议。受理复议后,会进行认证的调查,给予受害人一个答复。
二、诈骗罪的从重处罚是怎么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