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是犯法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情节不同,可能面临不同的刑罚。在看守所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是犯法的,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司法工作人员只有在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并具有故意和逼供目的时,才构成刑讯逼供罪。无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供述与否,以及供述是否符合事实,都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法律分析
一、打人犯法吗
1、如果在普通地方殴打公民,是犯法的,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如果在看守所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也是犯法的,甚至会构成刑讯逼供罪。
二、打人会构成犯罪吗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讯逼供罪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首先,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其次,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再次,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诱供、指供是错误的审讯方法,但不是刑讯逼供。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结语
打人是犯法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在看守所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是犯法的,甚至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允许非法侵犯其权利。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复杂客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有逼供行为的司法工作人员以及故意逼取口供的主观意图。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供述的真实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