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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诉该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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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诉讼,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作为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便于及时查明事实、调取相关证据,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如果受害人选择肇事人、车主或保险公司作为受诉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查封肇事车辆、通知被告、调取相关证据)的话,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作为受诉。

3、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请求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以切实实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一、交通事故的起诉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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