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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前退诈骗款不认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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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立案前退款也属于诈骗,退款会对量刑有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定罪。诈骗罪是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的方法实施诈骗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得到了财产的情形。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 刑法 第三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 一审 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 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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