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
乙方:杭州日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勘察设计市场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协议,并共同遵守。
1、 工作范围、工作阶段、工作内容
1.1工作范围:安路凤凰物流城项目设计咨询及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5万方。 1.2 设计阶段:方案优化设计。
说明:乙方主要完成该工程方案设计中建筑专业的工作,其他专业由甲方配合完成,甲方应提供技术支持、相关资质证明等协助。 1.3 设计内容:
1)建筑工程设计专业包括总图、建筑平立剖面、效果图等;
1.4技术要求: 乙方按国家相关规范、法规与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的方案设计工作
2、 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方式、时间
2.1.1建筑工程设计劳务费为:单价为4元/㎡,总价约140万元。 2.1.2建筑工程劳务费支付方式如下:
付费 次序 第一次付费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付费金额 (万元) 30 30 60 20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甲方认可初步优化方案后十四日内 建设方认可优化方案并支付甲方相关设计费后十四日内 方案图审通过并由建设方支付甲方设计费后十四日内 竣工验收完成并由建设方支付甲方设计费后十四日内 说明:1、实际设计费按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核定,多退少补。
2.2付款方式:甲方采用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劳务报酬,且乙方依法自行缴纳各种税费。
2.3.1付款前乙方提供合法的等额。
2.4劳务费用构成:甲方所付劳务报酬包含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 2.5 出图时,如产生打图晒图、图纸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3.1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3.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工作内容、工期及相关内容进行书面变更,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协议的终止 4.1本协议期满的。
4.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4.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技术能力不足不能履行本协议业务的。
4.4甲方和本项目业主在工作中发生变化,甲、乙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 5、协议的解除
5.1甲、乙双方若双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2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5.2本协议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在7-10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
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照价予以赔偿。 6、甲、乙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为乙方在方案优化阶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结构、水、电、暖等工种的设计说明工作,以及工程出图所需技术支持与资质等支持。
6.1.2在协议履行期间,由于业主原因导致终止或解除协议的,甲方须根据业主实际支付报规方案设计费用的情况来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劳务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质量合格的劳务成果。劳务成果通过甲方或业主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对所提交劳务成果应付的所有相关责任。
6.2.2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6.2.3 乙方在甲方进行图纸审核出图时,应充分尊重和遵循甲方的意见,并在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下,对图纸进行修改直至业主方认可。
6.2.4乙方对劳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
6.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劳务成果交付时间,如因延误为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应全权承担。
6.2.6协议生效后,乙方未按规定要求自行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应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劳务成果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
6.2.8乙方不得将劳务工作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完成。 7、其他约定
7.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办理劳务人员依据《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务过程中必要的各项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7.2乙方同意劳务期间内劳务人员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7.3乙方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应当由乙方负责解决,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武汉市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武汉市人民提起诉讼。 9、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全称: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 乙方全称:杭州日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