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证明
省市大队
兹证明原我村(社区)组村民姓名,出生年月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农、非农)1998年全国农村农业人口土地确权时由于
原因,未得到村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确权)、安置和分配。
以上是我村、镇提供的真实有效证明,无任何虚假信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村盖章):村主任:(签名)会计:(签名)联系电话; 镇(盖章);联系电话: 市(县)(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涂改无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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