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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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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公司。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长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员工财物遭受损失,确保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和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体住宿员工自觉执行:

  一、所有需要住宿的员工,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员工到公司办公室领取宿舍钥匙。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三、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员工的铺位及物品,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以及物品。

  四、各宿舍选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搞卫生。员工有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宿舍长汇报并由宿舍长向公司反映(除特殊情况外)。

  五、在公司住宿的员工一律在公司大院正门口出入。 六、自觉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水费按人头平摊

  七、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自搭接电线,所用电费按电表度数收取(按实际电力公司收取电费)

  八、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九、维护环境卫生,垃圾一律放在垃圾篓或垃圾桶内,严禁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或乱扔垃圾。严禁在宿舍内外乱倒水和垃圾。严禁从下水道清倒杂物垃圾,如因人为因素堵塞下水道的宿舍,清理管道的费用将由该宿舍成员承担。

  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从阳台、窗口、楼顶向下抛物、倒水、吐口水。严禁高空掷物,高空掷物者,从重处理。

  十一、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无特殊情况,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用餐,病员和夜宵或零食除外,违反者视情节和态度处以5元—30元的处罚。

  十二、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休息时间禁止吵闹、大声喧哗、追逐嬉闹,开放电视、音乐等侵犯、骚扰他人休息的行为。

  十三、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和离职单一起结算水电。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上海浦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日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住宿员工,由行政人事部监督执行。

  二、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第三条 在职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本地无住所者可申请员工宿舍。

  第四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家眷同住者。

  第五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仅限于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三、楼长及轮值人员职责

  由全体住宿员工推选楼长一名,楼长主要负责安全、卫生、纪律等日常管理,向行政人事部负责。轮值人员由所有住宿员工担任。

  第六条 各寝室由所住员工打扫卫生,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由全体住宿员工轮流值班打扫。楼长负责安排轮流值班人员,监督检查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 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楼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楼长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住宿员工出现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时。?

  四、宿舍员工行为细则

  第九条 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楼长管理。

  第十条 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非住宿员工或非公司人员。

  第十一条 需自备床上用品及日常洗漱用具。起床后将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不得堆积地上。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行李箱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第十二条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

  第十三条 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或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第十四条 员工外出应将宿舍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 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楼长批准。住宿员工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楼长。

  第十七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楼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留宿非住宿员工或非公司人员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十九条 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楼

  长,情节严重时楼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行政人事部将酌情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楼长,由楼长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宿舍内外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严禁在宿舍内外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第二十三条 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浴室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得随地大小便,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

  第二十四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 1、5-100元罚款;

  2、照原价赔偿;

  3、取消住宿权;

  4、移送司法机关。

  五、维修费及其它费用

  第二十五条 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六条 如有物品是人为破坏,按维修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住宿人员每月按时交纳电费。

  六、附则

  第二十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公司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电、煤气费由员工平摊,房租、卫生管理费由公司负责。

  二、宿舍规定

  1.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配钥匙,若离职后出现被盗情况仍需配合调查。

  2. 出门应随手关好门窗,住处无人时应锁好门锁,注意提防盗贼。

  3. 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6.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7.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

  8. 注意作息时间,晚上24:00之前应及时返回住处休息,因事不能按时返回住处时,请电话告知室友。

  9. 保持住处安静,请不要在住处打闹、高声喧哗、摔东西,晚上23:00以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同住室友及邻居。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物品配置标准

  2. 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

  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3. 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4. 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其它需房东维修的物品或设施,请自行联系房东处理(房东电话: )。

  5. 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照价扣除。 6. 宿舍内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8. 外区开店人员可配备床单、枕头、被罩(拓展部2套,营运部4套),由各部门人员领取并清洗,离职时归还公司;拖鞋、洗漱用品、毛巾、浴巾等需自备;上述总部人员出差住宿期间水电煤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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